您的位置: 首页 > 区外动态

衢州市衢江区人大:做好“四个结合”强化司法监督工作

来源:浙江人大网 作者:秘书处-3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近年来,衢江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好《监督法》,将公、检、法纳入大司法监督的范畴,突出做好“四个结合”,切实增强了司法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将监督议题与围绕中心相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平安衢江”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作为重点监督议题。专题听取区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检察院提高法律监督职责的自觉性,完善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机制,重点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针对法院“执行难”问题,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加快办案硬件和信息化建设等措施的意见,增加办案进度公开化,并采用跟踪监督办法,力促清理执行积案。

  二是将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相结合。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履职承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两院”每次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司法人员时,常委会都要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再决定是否提请任命。结合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调研、视察活动进行强化监督,根据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来信来访进行日常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加强教育管理,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

  三是将发挥代表作用与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每年常委会组织好人大代表认真审议人代会上的“两院”工作报告,提好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公检法部门负责人列席代表团的讨论,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发挥好由人大代表组成的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利用代表联系广泛的优势,收集和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拓宽代表监督渠道,推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将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与司法监督相结合。常委会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严格把握界限,不直接进行办理,不对案件提出具体的裁决性意见,不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调查、听取汇报、直接批示具体意见等。对集中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通过转办交办、查报结果、提出建议等方式,注重督促启动法院、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审判监督的内部监督程序,坚持有错必纠,确保司法公正。

服务热线:秘书处:0482-8268008、8268004 传真:8268050 信访科:8268014、8268012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28365356体育投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党政综合大楼
ICP备案号:蒙ICP备170011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