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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56体育投注2018年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信息发布 作者:行政处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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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 五月 十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的工作机构,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分院(包括地区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按照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本盟的具体情况,开展工作。每年至少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汇报一次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检查监督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分院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盟的实施情况,并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

  2、听取和审查本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相关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必要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3、听取和审议盟行政公署及其工作部门、盟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分院的工作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

  对于重要的情况和问题,应当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4、对盟行政公署作出的不适当的决定,对本盟旗、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意见,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5、联系在本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评议盟行政公署及其工作部门、盟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分院的工作;接待和受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机关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

  6、受理人民群众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分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批评和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并检查办理情况;必要时可以对重大问题和案件组织专门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7、提出制定涉及本盟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其他事项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

  8、办理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9、指导旗、县、市和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10、联系和指导本盟的旗、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全盟人大工作会议,研究、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经验。

  11、办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盟人大工作委员会正厅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盟人大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老干部服务中心及网络服务中心。

  (一)28365356体育投注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盟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3家。

  行政编制23个,实配18人;事业编制16个,实配16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8个编制,实配8人,老干部服务中心7个编制,实配7人,网络服务中心编制1个,实配1人。

  (二)兴安盟人大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人大工委办公室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

老干部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网络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720.97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5.82 万元,下降 6.34 %,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业务费、包干经费、专项资金等。

  支出预算 720.97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5.82万元,下降6.34%,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业务费、包干经费、专项资金等。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20.9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20.97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720.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80.97 万元,占比 0.94 %;项目支出 40 万元,占比 5.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720.97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0.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720.97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8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行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8.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58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及退休人员增加的原因。

  3、住房保障支出(类)35.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4.3  万元,比上年减少0.08 万元,下降 0.0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增加(减少)主要是无发生此项业务。

  2、公务接待费 1.8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9万元,下降 1.07  %。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人员的原因公务接待费有所调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2.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7万元,下降1.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7万元,下降1.7 %。减少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以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燃油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4.18 万元,比上年增加19.5万元,增3.03%。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差旅费增加、人员调动购置一批办公设备购置。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7 辆, 其中:通信应急车辆4辆,调研用车2台,实物保障1台,单位价值31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一)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经费

  此项目今年安排预算10万元,是保障各级人大代表、工委委员的正常履职的情况下,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提高依法履职水平,更好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调研任务。

  (二)换届选举资金

  今年安排预算5万元,是负责监督各旗县市换届选举干部和组织部门管理的科级干部;承办盟级领导班子换届、协调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旗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政策等职能。

  (三)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工作经费

  此项目今年安排预算10万元,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完善盟工委委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质量,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四)信息周报

  今年此项目安排预算10万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内人常发【201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发【2015】18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影响力。

  (五)预算审查资金

  此项目今年安排预算5万元,为了加强对财政预算监督,规范预算行为,确保预算的执行,提高预算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预算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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