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盟委的领导下,盟人大工委按照新形势新任务下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的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大及盟委系列决策部署
自觉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把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出台的“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等7个文件精神。2015年底,自治区党委出台了《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及《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后,2016年又相继出台了《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重要工作分工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向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等5个制度性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7个文件精神,盟人大工委一方面抓学习传达,一方面抓贯彻落实。①由各主任带队第一时间深入各旗县市及部分苏木乡镇人大,原汁原味、深入细致地传达。②迅速组织相关人员逐段逐条研琢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积极配合盟委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代盟委起草并出台了《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实施意见>重要工作分工方案》、《28365356体育投注党组关于在推动全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努力在更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奋发有为作出贡献的意见》3个指导性文件,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都增加了符合兴安盟实际的内容;推动出台了《兴安盟行政公署重大事项向兴安盟人大工委报告制度》、《兴安盟行政公署组成部门向兴安盟人大工委报告年度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人大与“一署(府)两院”协调工作机制。③认真配合盟委完成自治区督查组对兴安盟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完善发展系列文件落实情况的实地督查工作。主动向盟委汇报近期工作,以自治区督查为契机,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比如在机关设立网络服务中心,在乌市、阿市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等。④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方式。按照“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及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依据新的工作条例,盟人大工委印发了“人大工委与‘一署两院’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评议办法”、“专题询问暂行规定”、“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4个制度性文件,使监督工作于法有据,有章可循。认真落实公民旁听盟人大工委会议办法,通过在主要媒体发布公告,邀请公民代表旁听了工委会议,并针对会议所审议事项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公民有序参政的新突破。⑤通过召开全盟代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全盟苏木乡镇人大座谈会、全盟人大系统门户网站会等专题会议,指导基层贯彻落实好7个文件精神。在盟人大工委的推动下,截至目前,6个旗县市均设立了2-3个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乌兰浩特市11个街道办事处、阿尔山市4个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了人大工委;56个苏木乡镇有50个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在县乡两级党委换届中,有17名苏木乡镇人大主席相继走上主要领导岗位;6个旗县市门户网站全部建成运行,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切实把文件精神落到了实处。
——认真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盟任务。按照全盟关于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盟的总体安排部署,人大主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完成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和依法监督专项组各项任务。年内,共完成改革任务5项,依法监督任务4项,使法治兴安建设向纵深推进。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和保障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实施等方面有举措、有成效。①今年组织开展了2次新任工委主任及工委委员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工作人员宪法至上、维护宪法、捍卫宪法、保证宪法实施的观念。②立足兴安盟实际,积极启动盟立法需求工作,配合自治区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及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年内,组织相关部门、工委委员、人大代表对《畜牧业条例》、《民族教育条例》、《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治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6项法律法规提出了修改意见共21条。③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执法活动,保障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2016年,分别对食品安全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科技成果转化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10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④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能,建立常态化衔接联动机制。召开了全盟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进一步落实盟行署规范性文件向人大报备制度。
——认真完成盟委交办的中心工作。按照盟委的统筹部署,盟人大工委各主任在“四级示范抓引领”工程、包联重大项目、帮扶贫困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等几项工作中,均有包联任务。一年来,各主任多次深入包联旗县、乡镇、项目现场及贫困户家中,持续深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盟委交办的“十项工程”、“三地联动、五城同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县乡两级党委换届督导、六中全会精神基层宣讲、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也都按要求认真完成。
二、积极启动地方立法建议工作,从盟情实际出发,把握好立法节奏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5]24号)中对于盟立法工作做出了规定,即“盟有立法需求可以提到自治区层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落实三个盟的立法需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决定》,盟人大工委顺势启动地方立法建议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盟进程。①坚持盟委领导立法建议工作的原则,主动向盟委汇报并征求意见建议。盟委委员第27次会议专门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盟委书记就做好全盟人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原则同意就“兴安盟红色旅游资源保护”提出相关立法建议。②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为制定立法需求计划作准备。首次召开了全盟人大立法建议工作座谈会,交流探讨立法建议工作机制,并面向各旗县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法制办征求立法建议11项。
下一步,盟人大工委将在开展前期立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相关建议,综合研判,在与上位法不重复的前提下,提出1-2项立法建议,力争在自治区层面出台符合兴安盟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围绕服务全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对“一署两院”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2016年,共召开4次工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一署两院”工作报告10项,其中例行工作报告5项,专项工作报告5项;组织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开展集体(专项)视察4次;开展跟踪调研2项,专题调研5项。视察报告和调研报告均上报盟委。
——围绕促进全盟改革发展抓监督。①听取和审议了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报告,在推进全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新预算法贯彻执行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并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工作列入了制度性轨道。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措施落实到位,专门听取了全盟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在前期调研中发现,盟级行政权责清单多达6638项,远远超过旗县市数量,全盟权责清单呈“倒金字塔”,结构不合理。这一问题引起盟委高度重视,责成盟行署一名副盟长亲自主抓,并要求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一次“简政放权、优化环境”专项整治活动。②为促进乌兰浩特市迎庆项目的顺利有效实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及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开展了对乌兰浩特市“十项工程”暨迎庆重点项目情况的集体视察,在项目跟进、城市建管、红色旅游等方面都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抓监督。①听取和审议了法、检院工作报告,书面审议了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并反馈给两院。为增强对“两院”监督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在深入基层院面对面听取一线法官、检察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多次召开执业律师座谈会,把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体现到对法检“两院”工作的监督和审议中。在今年召开的工委会上,还首次对两院工作报告进行了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为91%。通过这种方式,对列席会议的“两院”班子成员触动很大,在“两院”干警中反响良好。②为推动公平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今年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题,对全盟两级法院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专项视察活动。由工委主任亲自带队,组织兴安盟辖区内四级人大代表、工委委员深入两级法院,通过听取汇报、旁听庭审、实地视察等方式,突出对“诉讼服务群众”和“执行无积案”两个方面的监督,达到了较好的效果。盟人大工委还受邀参与了盟法院的员额制改革,从工作监督的角度提出了在遴选中要突出办案业绩、司法能力,兼顾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和业务骨干,真正把办案能力强的人遴选进员额的建议。③开展了保安沼地区监狱医疗状况的专项视察,发现了有病服刑人员多,监狱医疗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经研究,我们提出了“关于将服刑人员纳入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建议”,将在2017年1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六次人代会上进行提交。
——围绕民生热点问题抓监督。①听取和审议了动物防疫、中等职业教育和精准扶贫方面的工作报告,提出了妥善解决村级防疫员工资待遇、建立村级防疫员工资增长机制,降低职教老师队伍门槛、用政府购买教师岗位服务,加大对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群体的救助力度、适当提高精准扶贫对象的医保报销标准等意见建议,切合实际、贴近民愿。②着力推动涉及民生问题的全盟重点工作,开展了对6个旗县市和盟农场局的“十个全覆盖”、精准扶贫、重点区域绿化工程、阿尔山棚户区改造工程推进情况的集体视察。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盟委的高度肯定和评价。
——强化跟踪监督,确保监督意见落到实处。坚持对过去监督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工作机制,今年分别对档案法和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跟踪调研。就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然未解决的问题再次结合实际提出新的建议意见,推动两项工作向前发展。两项工作的跟踪调研报告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和盟委的高度重视,其中档案法的跟踪调研报告在自治区人大专报上给予了刊登并报自治区党委。
——注重专题调研,为盟委、行署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盟人大工委把专题调研作为服务盟委中心工作的有效方式。注重调研内容的针对性、方式的多样性和成果的应用性。2016年,工委各主任及分管工作处共完成专题调研5项,分别形成了关于“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专项活动”的调研报告,关于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家庭给予补偿规定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盟牲畜“种子工程”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兴安盟养老服务业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关于对全盟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每篇报告盟委主要领导都作了重要批示。我们还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评议林业厅、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的专题调研,以及全盟1-11月份经济运行及财政预算完成情况的委托调研任务。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坚持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作为提高人大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一年来,组织代表参与盟工委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体视察等120人次,列席人大重要会议15人次,举办工委委员、全盟人大代表培训班1期,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1期,组织辖区内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全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2期,共122人次参训,全国、自治区两级代表向人代会提交建议共40项,全盟四级人大代表帮联贫困户4808户,全盟各级代表向选民述职率80%以上。
——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①积极引导代表围绕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的关键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代表建议,广泛征求盟委、行署及相关部门意见,为代表收集建议素材提供服务。在全国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我盟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分别提交建议7份、33份,答复率均为100%。其中,“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的建议”被列入自治区2016年重点办理代表建议;“关于推进兴安盟高铁项目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切实发挥伊尔施—伊敏铁路作用的建议”,在自治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有了实质性进展。②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推进年”活动要求,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指导各旗县市人大通过落实“两见面、三公开”、常委会负责人督办重点建议、“一署(府)两院”负责人批办重点建议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办理代表建议及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等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适时开展“好建议”评选工作,对“建议内容好、办理工作好、办理效果好”的建议给予适当表彰。积极推广科右前旗人大网上提交和办理代表建议方式,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①完善并落实《盟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委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每位主任、委员联系四级人大代表3-5人,每人每年走访联系代表不少于2次,了解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代表履职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履职困难和问题等。邀请全盟各级代表参与人大、行署及相关部门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等,听取代表建议,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②开展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指导各旗县市人大开展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信息登记工作,积极推广突泉县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工作好做法。
——不断推进“人大代表之家”提档升级。①延伸“人大代表之家”到街道社区和专业合作社。在总结“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跟进调研,进一步明确了“人大代表之家”的建设方式和标准,坚持九有+N标准和家带室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结合农村新经济联合体的发展需求,在专业合作组织中成立“人大代表工作室”,现已成立的“玉成青储种植合作社人大代表工作室”和“葡香园人大代表工作室”,较好地发挥了有专业特长的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使代表之家建设更加具体化、实用化、特色化。②不断丰富代表之家活动内容。在做好代表培训、述职、接待选民等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集思广益,听取民声。
截止目前,全盟已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室)329个,实现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之家全覆盖,代表人数较多的嘎查村和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全覆盖。下一步将着力打造精品“人大代表之家”,发挥好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并将借助自治区“人大代表之家”网络平台,实现代表之家信息共享。
——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①在全盟农村牧区达小康工程中找准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专项活动的切入点。按照自治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的有关要求,盟人大工委积极组织全盟各旗县市人大及四级人大代表开展此项活动。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审议内容,将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作为监督重点等方式,有效推动了“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专项活动的开展。一年来,全盟各级人大围绕精准扶贫开展专题调研47次,开展工作开展评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19次,听取工作报告18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46份,提出建议70条,参与代表达955人次。②组织四级人大代表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帮扶的形式参与精准扶贫,并在每个旗县市积极培育3-5个“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和在产业扶贫中辐射带动的作用。③承办了全区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暨“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专项活动东部片区推进会,并向自治区人大提交相关报告。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要抓手,着力增加“四个自信”、提高“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教育引导人大干部保持“一线”情怀、发挥“一线”作用,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①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盟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盟委汇报人大工作总体情况,听取盟委意见建议。紧紧围绕盟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开展好人大监督工作,服务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工委领导入基层宣讲、召开全体干部大会、支部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把人大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①为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2016年,经组织部研究决定,设立了盟人大工委机关党组,按照党章及相关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对机关党总支及其下设的机关党支部、老干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②成立了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强化党内监督、发挥党内民主,贯彻落实《条例》和《准则》精神。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人大工作成效。①工委党组成员积极参加盟委组织的“两学一做”学习及专题研讨,并分别深入“两学一做”联系点为基层讲党课,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②工委机关以支部为单位,通过支部书记讲党课、开展专题研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深入扶贫点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到了学习效果和工作成效的有机统一。③分类建立了党员“政治健康”档案,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和“五个着力解决”等要求,列出整改问题清单。
——强化信息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①认真做好内宣平台《兴安日报》及人大专版、人大门户网站、《兴安盟人大信息与调研》的建设工作。年内《兴安日报》刊登人大信息38篇;人大专刊编印蒙汉专版各12期,刊登各类稿件195篇;编发全盟人大系统简报9期,工作简讯38期;人大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突出实用和服务功能,特别开通了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代表委员服务邮箱、党建纪检、预决算公开专栏等。②借助外宣平台,宣传好全盟人大工作亮点,全年在《内蒙古人大》上共发表文章20篇,承办专版一期,获“全国人大新闻奖”及“内蒙古人大新闻奖”三等奖各一名。③召开了全盟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座谈会,首次开展了“兴安盟人大新闻奖”评选工作,表彰了3个先进集体和22名先进个人。
——认真做好信访、接待、扶贫、保密、档案等工作,主动纳入到全盟专项工作的大盘之中。①一年来,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法申诉、控告和检举152余件,除因法定原因个别案件不能按时办结外,办结率达95%以上,收到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交办信件9件,已全部按期回复。②共接待区内外调研组和兄弟盟市人大考察组等37批297人次,其中接待副省级以上领导带队的检查组、调研组16批130人次。③以实际行动助推全盟精准扶贫工作,机关三名干部驻突泉县杜尔基镇明星村帮扶,24名干部结对帮贫困户48名。④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明确了定密责任人和涉密人员;完善档案工作,新建了档案室;加强普法工作,进行了法制网络在线学习和考试,并获“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加强与兄弟盟市的联系和对基层人大的指导,推动全盟人大工作创新发展。①组织相关人员赴乌海市、阿拉善盟就新预算法实施以来预算监督方面的重点、方法及创新之处,进行了学习考察,并形成了考察报告。②完善基层人大联系点制度,工委各主任每人负责联系1个旗县市和3个苏木乡镇人大,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③充分发挥各旗县市人大亮点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2016年,重点突出和推广了突泉县的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和科右前旗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
2017年,将迎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70周年大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导下,在盟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
在推动全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争取在更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以及在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中,奋发有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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